劳动关系协调师协议班热招简章
——劳动关系协调师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培训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或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部主任、劳人处处长)以及其他从事劳动人事管理或专门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高级职员。
【培训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2、劳动合同管理;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5、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权威师资】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专家、广东省专家亲自授课,确保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最终实现顺利通过考试。
【增值服务】
#、一次性可享受广州市人才技能培训补贴
#、推荐参加学历教育提升(大专、本科)班、在职研究生教育(单证、双证);
#、协助办理入户广州:一级、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并作为《广州市人口准入补充条件》中之一;
#、提供企业内训服务(管理、营销、企业文化、团队建设等培训);
#、提供、输送人力资源(普通员工、中层员工)的服务;
#、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
#、免费或优惠参加丰源培训举办的拓展、沙龙、论坛活动;
#、优惠参加本中心其他培训课程;
#、专业的服务团队的后期相关跟踪服务;
#、免费或优惠参加广东省营销师协会举办的相关联谊活动。(注:以上增值服务均由丰源培训提供)
本信息由:
广东省营销师协会培训中心
广东省丰源职业培训学校 (联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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