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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又一个行业职称评审改革啦!
来源: 作者:未知时间:2019-11-13 16:56:42浏览量: 0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医药行业的职称评审改革吧!



为加强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广东省药品监管管理局发布了

《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

实施方案》该方案自2019年10月5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医药行业特点,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分属两个系列,即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才属于工程技术人才系列。
 
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分为2个专业:药学专业包括在非医疗机构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药学专业包括在非医疗机构从事中药研发、生产、经营及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药学、中药学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医药行业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分为2个专业:制药专业包括从事制药生产、技术、质量、设备、研发及标准化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医疗器械专业包括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安装维修、研发及标准化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制药、医疗器械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新评价标准


《方案》把品德放在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


适应医药行业特点,分专业领域建立人才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改造能力、产品质量提升能力、产品开发能力以及成果转化能力。

建立职称评价绿色通道

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等级职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在医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有重大原创性研究的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省级科学技术奖(含经国家科技部正式授权颁发的国家级药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广州、深圳市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前5名。

3.广州、深圳市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地级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1项以上或地级市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4.获得1项以上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以授权证书为准,排名前3),并取得明显效益。

5.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

6.编写并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标准2项以上或地方标准3项以上。

7.推广或开发新技术、新产品2项以上,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8.承担完成的质量仲裁检验,解决2项以上影响质量判断的关键技术问题。

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

1、打造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医药企业共同参与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

2、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人员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聘用具有职称的人才到相应岗位。

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